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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池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昆明市滇池管理局 点击量:1924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落实“五个坚持”、“四个彻底转变”的治湖思路,坚持“科学治滇、系统治滇、集约治滇、依法治滇”,科学系统谋划滇池保护治理“十四五”期间的主要目标、工作和任务,不断推动滇池保护治理向纵深发展,按照市政府安排,由市滇池管理局牵头,组织编制了《滇池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现将规划予以公示。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意见,请在2021年7月19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昆明市滇池管理局:
 
  昆明市滇池管理局
 
  2021年6月18日
 
  滇池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十四五”规划(公示稿)
 
  第一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四个坚持”“五个彻底转变”“退、减、调、治、管”的治湖要求,继续坚持“量水发展、以水定城”和“科学治滇、系统治滇、集约治滇、依法治滇”,紧紧围绕水环境质量改善这一核心目标,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继续实施“六个转变”“水质目标和污染物削减双控制”,确保“十四五”目标如期完成,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景象。
 
  (二)基本原则
 
  1、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保护与发展的关系,积极向节约优先、自然恢复、休养生息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
 
  2、系统治理,协同联动。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统筹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推动流域各区域互动协作,增强措施的关联性和耦合性。
 
  3、坚持“科学治滇、系统治滇、集约治滇、依法治滇”,促进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全面规划和突出重点相协调,对症施策,在突出的问题矛盾上寻求突破,带动各项工作整体推进。
 
  4、多元共治,落实责任。坚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问题、目标、措施等实施清单管理,确保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二、规划范围与水平年
 
  规划范围:滇池流域 2920 平方千米,包括昆明五华、盘龙、
 
  官渡、西山、呈贡以及晋宁区 54 个街道办和 3 个乡镇。
 
  规划水平年:现状基准年为 2020 年(因部分数据暂无 2020
 
  年统计结果,采用 2019 年数据),规划水平年为 2025 年。
 
  三、规划总体思路
 
  衔接好“十三五”,特别是继承发扬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坚持“科学治滇、系统治滇、集约治滇、依法治滇”的基本原则,持续以滇池水质提升和 “工作内涵、工作理念、工作范围、工作方式、工作监督、工作模式”转变为出发点,加强入湖河道水质和污染负荷削减双目标控制管理,从流域完整性出发,全过程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结合流域“十四五”社会经济发展趋势,并充分考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迫切需求,制定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的指标体系,兼顾必要性和可达性,科学确定目标;按照“流域统筹、区域落实”的思路,建立流域空间管控体系;根据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设计控源减排、水源配置利用、生态修复保护、环境管理提升、饮用水源保护、体制机制创新和滇池治理模式提炼七方面支撑目标实现的主要任务,提炼规划项目清单;提出保障规划顺利实施的政策措施。
 
  四、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 2025 年,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滇池草海水质稳定达到IV 类、外海水质达到 IV 类(COD≤40mg/L);35 条入湖河道中19 条达到Ⅲ类及以上,16 条达到Ⅳ类,各入湖河道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满足滇池水环境容量减排需求;重构滇池水循环体系,生态补给水量进一步增加;滇池发生蓝藻水华程度明显减轻,水生态修复实现突破,以水生态保护修复为核心的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等要素统筹推进格局基本形成。
 
  到 2035 年,滇池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滇池草海和外海水质均力争达到Ⅲ类,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的生产生活方式总体形成,河湖生态流量(水位)得到保障。水源涵养功能有效保护,河湖生态缓冲带得到维持和恢复,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明显提升,基本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
 
  (二)主要指标规划共设置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和水污染减排 21 项指标,见表 1.4-1。
 
第二章 规划重点任务
 
  一、 优化空间布局,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
 
  (一)优化空间布局
 
  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彻底改变“环湖造城、环湖布局”的开发模式,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通过对滇池流域生态环境承载力进行科学评估,研究提出促进滇池流域国土空间保护和科学利用的规划控制体系,以改善湖泊水环境质量、恢复水生态功能为核心目标,明确湖泊流域内环境质量底线、资源承载上限及水质、水量、自然岸线保有率、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永久基本农田面积、耕地保有量、林地保有量等核心指标,统筹规划流域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制定管控措施。通过规划引领,优化城镇空间布局,落实离湖布局、远湖发展要求,推进流域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人口、产业、建设用地向滇池流域外逐步疏解,还湖泊更多的生态空间。
 
  (二)着力推动绿色发展
 
  1、推进工业企业绿色升级
 
  对滇池流域内有色、造纸、印染、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改造或清洁化改造;推动能源节约利用,实施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鼓励可再生能源消费。推进产业园区、重点行业绿色改造,发展绿色供应链。
 
  2、提升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水平
 
  科学编制新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划,依法依规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严格准入标准,完善循环产业链条,推动形成产业循环耦合。推进既有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改造,推动公共设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安全处置等,继续推进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
 
  3、加快农业绿色发展
 
  依托“滇池流域都市农业核心区”和“环主城高效现代农业区”,鼓励发展生态种植、生态养殖,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加强农膜污染治理,推进退化耕地综合治理。大力推进农业节水,推广高效节水技术。实施农药、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
 
  二、 强化控源减排,构建“源头控制、过程收集、终端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的截污治污体系
 
  (一)实施源头控制工程,做到“就地截、就地蓄、就地渗”
 
  全面推进呼马山、跑马山,五华区王筇路(上山段)、虚宁寺、筇竹寺片区,盘龙区和晋宁区面山防洪滞蓄等“源头控制”工程,新建面山截洪沟、输水管道、输水沟渠,调蓄池、沉砂池,做到“就地截、就地蓄、就地渗”, 统筹解决生态流量不足和溢流污染问题。
 
  (二)强化过程收集,完善城市雨污管网收集系统
 
  全力推进主城老旧排水管网改造、主城老旧排水泵站改造、二环路内雨污分流、东白沙河排水管网完善、金色大道-北辰大道排洪箱涵汇流区污水提能增效和滇池流域网格化清水入滇微改造,实施清污分流,从源头上剥离清水,有效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浓度,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效能。
 
  落实《昆明市城市更新改造行动计划》,“十四五”期间完成城中村改造 284 个。2021 年完成改造项目 8 个;2022 年完成改造项目 26 个;2023 年完成改造项目 51 个(含 11 个微改造项目);2024 年完成改造项目 70 个(含 2 个微改造项目);2025 年完成改造项目 129 个;有效解决城中村雨污混流和支流沟渠黑臭问题。
 
  (三)补齐污水处理设施短板,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能力
 
  针对片区存在污水处理设施超负荷运行,不能满足区域发展要求的情况,在昆明主城北部新建一座污水处理厂,总规模为 20万 m³/d,并配套建设 40 万 m³/d 一级强化处理设施;扩建第十三污水处理,总规模扩建至 12 万 m³/d;新建昆明市第十五水质净化厂,处理能力为 40 万 m3/d。
 
  完善晋宁新开发区污水收集系统,将污水接入环湖截污系统,确保新开发区产生的污水全收集、全处理,不新增污染负荷入湖。
 
  (四)实施村庄雨污分流工程,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
 
  积极推进农村雨污分流管网建设,重点实施空港区、盘龙区、晋宁区石城村、白马路村、常乐村、段民村等村庄雨污分流改造,清水入河,污水传输至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或分散村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改造升级现有村庄污水治理设施,推进农村污水治理设施信息化建设,提高设施运行效率,从源头上控制污染负荷。提升村庄截污系统运行效率和可靠性,削减农村区域生活污水与农灌废水混流污染,并确保村庄雨季防汛安全。开展流域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营制度及模式研究。统一流域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单位、运行制定、考核机制等,保障设施的优质运行,发挥其污染削减效益。
 
  (五)实施农业面源治理工程,控制雨季面源污染
 
  建设农田调蓄库塘约 800 个、生态沟渠约 60 千米,开展回用配水系统改造建设,实现农田灌溉用水就地循环利用;推广化肥减量增效技术 150 万亩,实施水肥一体化技术推广 5 万亩;开展稻渔综合种养面积 3.5 万亩,充分利用生物耕作、生物培肥,以渔养水,促进土地和田间生态的修复,保护水资源和生态环境。
 
  继续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高效节水灌溉技术,鼓励使用有机肥或农家肥、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减少化肥和农药施用量。
 
  大力推广机械秸秆还田、人工覆盖、秸秆高温堆肥等多种形式的综合利用技术;在滇池流域及补水区各县区推广秸秆还田约 120万亩;推广饲料化利用约 50 万吨。
 
  (六)继续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提高再生水利用率
 
  “十四五”期间,继续实施空港南污水处理厂、第三水质净化厂(二期)、第九水质净化厂(二期)、昆阳水质净化厂、呈贡区污水处理厂等 11 个座质净化厂提标改造,探索提标后共约 200万立方米/天水质净化厂尾水补给滇池生态用水的可行性,减少滇池对牛栏江补水的依赖。
 
  (七)实施河道及支流沟渠综合整治,实现清水入湖
 
  重点实施金汁河、东干渠、马溺河、白鱼河、东大河、柴河、古城河和瑶冲河共 8 条河道沿线截污、河道清淤、排污口治理、人工湿地建设等综合整治约 30 公里。实施上庄防洪沟、财经学校大沟、白龙寺大沟、核桃箐大沟、学府路大沟、三碗水白龙河、昭宗水库溢洪道、花渔沟五华区段、老海源河(行洪通道)、小路沟王家桥段、花渔沟盘龙区段、北辰大沟、白云路大沟、园博大沟、七家村排水大沟、羊甫箱涵经开区段、西亚山庄排水沟、铜牛寺水库泄洪沟和等支流沟渠清污分流工程。
 
  三、强化蓝藻防控,保护与修复水生态
 
  (一)强化蓝藻处理和日常防控能力建设,提高蓝藻处置水平
 
  针对滇池草海、外海蓝藻水华重点防控水域,分期建设大型蓝藻处理站及湖面藻水离岸拦截、导流、打捞、输送设施,尾水水质按湖库地表Ⅲ类水标准控制(除总氮外),实现藻泥无害化、资源化利用;同步配建尾水布水设施,利用湖滨带湿地系统进一步净化后回补滇池,实现水资源循环利用。
 
  坚持日常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模式,针对 15 片藻生物量较高的近岸敏感水域,通过精细化运行龙门藻水分离站、虾坝河装配式藻站、4 套藻车、5 套藻船等设施设备,尽可能减缓、减轻规模以上蓝藻水华发生。继续做好湖面日常保洁、湖滨带坑塘内野生水葫芦、大薸打捞管控,外海软围隔前置库及草海导流带前置库运行管护。
 
  (二)实施湿地改造工程,提升湿地水质净化功能
 
  巩固“四退三还”成果,开展湖滨湿地塘库系统建设,建立完善的湖滨湿地配水系统,保证湿地内水流畅通。在现有塘库湿地中设置导流坝埂设施,确保湿地的水力负荷、污染负荷、水流停留时间等技术参数在合理的范围内,提升滇池环湖湿地水质净化能力。新建官渡区福保半岛生态湿地和滇池外海西岸西华湿地、观音山南,观音山北湿地,新增湖滨湿地面积 3290 亩。
 
  (三)深化研究湖泊底泥处置方式,有效控制湖泊内源
 
  对滇池底泥沉积状况进行勘探,开展滇池底泥污染不同控制技术比选优化研究,提供滇池水质、底质、内源通量及释放风险分级专题图,明确滇池内源通量及污染严重区域,形成分区、分级和分期治理策略,集成底泥污染控制技术,达到削减内源、改善水质和生态修复的目的,提出适用于滇池内源控制的技术措施及实施方案,并开展工程示范。
 
  (四)继续开展滇池水生态系统修复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
 
  围绕着湖泊流域生态系统的水、土、生物、气象等主要元素构建湖滨带、湖泊生态系统监测网络;配套建设在线及人工监测、观测设施设备;长期跟踪监测生态系统状态,开展演替趋势与系统评估研究。
 
  对滇池流域重点水域鱼类等水生生物资源开展本底调查和监测,准确掌握水生生物种类、种群数量和水生生物资源变化情况及趋势,建立水生生物资源台账,为制定科学合理的水生生物保护措施提供依据。
 
  选择滇池外海有条件的典型区域开展滇池水生植被生态修复技术示范,形成成熟的生境改善及植被修复技术体系,采取适度人工干预恢复滇池湖体水生植被,创造鱼类、鸟类等生物创造栖息生境,为滇池水生态系统恢复进行有益探索,创造条件。
 
  (五)科学开展增殖放流,重点水域十年禁渔
 
  在滇池及主要入湖河道重点水域周边村镇、集市开展禁渔政策的法制宣传教育,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涉渔违法线索。健全部门协作、流域联动、交叉检查等联合执法机制,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提升重点水域和交界水域管理效果,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严厉打击“电毒炸”、“绝户网”、“生产性垂钓”等违反禁令进行捕捞的行为,查处捕捞、收购、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等违法犯罪行为。鼓励各区街道、社区成立护渔群众性组织,参与水生生物保护集中治理整顿涉渔 “三无” 船舶和大马力快艇。对查获的 “三无” 船舶,要完善移交处置流程,设置集中扣船点,依法进行没收、拆解、处置,并追查非法建(改)的市场主体,通报船舶制造行业管理部门。对非法从事渔业捕捞的船舶,要及时通报船籍地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加强属地监督和管理。
 
  根据滇池资源状况和资源环境承载力,制定增殖放流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科学确定放流种类,合理安排放流数量,加快恢复水生生物种群。发挥鱼类在生物治理富营养化水体中的积极作用,实现以渔控藻、以渔抑藻、以渔净水、以渔保水。严禁向天然开放水域放流外来物种、人工杂交或有转基因成分的物种,防范外来物种入侵和种质资源污染。完善增殖放流管理机制,严格苗种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放流苗种管理追溯体系,加强人工增殖放流效果跟踪评估。
 
  四、加强水资源保护,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
 
  (一)继续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按照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原则,合理规划城市建设规模和人口总量,合理规划城市产业规模和产业结构,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
 
  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完善滇池流域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滇池流域水资源节约考核评价体系,将节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级政府的政绩考核范围。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节约用水要达到行业先进水平,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严控地下水超采。大力发展农业节水改造和节水灌溉技术,减少农业用水。积极推进工业领域节水,促进污水处理和利用,严格控制高耗水工业发展。
 
  (二)加强城市污水、雨水和藻水分离站尾水再生利用
 
  继续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探索提标后共约 200 万立方米/天水质净化厂尾水补给滇池生态用水的可行性,减少滇池对牛栏江补水的依赖。
 
  在主城区、环湖重点片区及产业园区,继续推进再生水配套工程,新建第十四水质净化厂尾水综合利用工程,对现有再生水处理站进行提升改造,配套建设再生水供水主管约 10 公里,提升再生水利用设施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水平,构建再生水智慧管理平台。
 
  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加强对雨洪水的调蓄及综合利用。实施东大河-中河流域李官村湿地工程,收集瓦窑村、李官村、袁家营村、兴房村四个村子雨季村庄内的初期雨水,对其进行净化,净化后再排入河道内;全面推进呼马山、跑马山等面山防洪滞蓄工程,将雨水蓄存、下渗,解决河道生态流量不足问题。
 
  (三)优化水资源配置
 
  完善滇池流域水资源联合调控,实现河-湖水质水量精细化联合调度。充分利用本区域水资源和牛栏江补水,最大化发挥补水工程的环境效益;将提标后 200 万立方米/天的优质尾水作为滇池流域第二水源,雨季在保证滇池和螳螂川水质达标的前提下,将优质尾水补给河道和滇池,合流污水截留至西园隧道达标处理;充分利用藻水分离站达到Ⅲ类水标准(总氮除外)的尾水,将尾水经湖滨湿地处理后回补滇池。将再生水、雨水、藻水等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调度中,实现水资源循环利用。
 
  五、开展不稳定达标饮用水源地整治,实施水源地保护
 
  在巩固松华坝水库、宝象河水库、红坡自卫村水库、大河水库、柴河水库、双龙水库、洛武河水库 7 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与治理成果的基础上,强化水源保护区整治、水源监控能力等规范化建设。针对不能稳定达标的柴河水库开展水源地限期达标整治工作,通过沿岸截污治污、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等手段,提升饮用水源地水质,确保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的要求。逐步推进乡镇及以下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工作。
 
  六、提升水管理水平,实现精准化管理
 
  (一)加快建设智慧管理系统
 
  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5G、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和智能技术,建立和完善滇池流域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信息管理平台,如昆明主城公共排水设施数据管理和排水管网系统数据监测管理平台和智慧滇池智能化管理平台,进一步完善信息数据中心,构建滇池生态环境天空地立体监测体系;利用数据分析,打造智能联动的数据可视化平台;完善滇池保护治理监督管理中心,对滇池流域信息数据进行数字化集成和处理,运用数字监督管理实现全流域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综合调度;构建及集成滇池流域水环境管理系列模型,建立滇池保护治理辅助决策中心。
 
  (二)贯彻实施全流程精细化管理
 
  加强全过程量化与精细化管理。以提升滇池水质为目标,精准测算主要污染物环境容量或最大允许入湖量,实行分期总量控制管理。以滇池主要污染物最大允许入湖量为约束,精准测算 35条河道的污染负荷削减量,并分解到每个河段所在的行政区,实施精准目标管理。将“双目标责任制”中的所有考核指标进行量化,并落实到每个责任主体身上,进行量化考核管理。不断优化各种管理的流程,实行流程控制管理。
 
  持续优化已建工程运行管理。继续坚持工程建设和运营监管两手抓,认真抓好雨污合流控制,加快推进河道排污口、雨水口整治和雨污混合水通道、溢流坝、节制闸改造等工程,不断开展环湖截污水质净化厂升级改造,大力实施雨污调蓄池与水质净化厂联合调度示范工程,最大限度减少雨污混合水翻坝、翻闸溢流等现象。通过加强已建成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实施污水处理厂、调蓄池等各项相关治理设施联合调度,发挥治理设施效益,进一步削减城镇入湖污染负荷。
 
  (三)加强流域监测预警管理
 
  加强滇池监测管理。整合环保局、滇管局、水务局等部门的水文水质在线视频监测设施资源,建设技术先进、功能全面、布局合理、数据共享的滇池流域综合监测体系,系统开展水文、水质、水生态和河湖空间的监测。加快完善流域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网络,推动重点排放企业安装水质自动监测站,实现对各行政区主要河流交接断面、重点监控断面、重点饮用水源地的实时监测。充分运用卫星遥感、水下机器人等先进技术,扩大网络监测覆盖率,提高监督性监测频次和监测水平。
 
  加强滇池预警管理。在完善监测和评价体系的同时,加快建立和完善滇池流域水资源承载能力、水污染负荷、水生态安全的预警体系。建设滇池蓝藻水华预警体系,定期开展重点水域预警评价。建立滇池流域河湖健康状况常态发布机制,对非法侵占、水生态破坏、水质恶化等异常情况进行预警,及时处置突发性水污染事件。
 
  七、持续推进制度创新,增强驱动力
 
  (一)充实滇池保护治理指挥部及其办公室
 
  充实滇池保护治理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发挥其协调管理作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跨部门、跨行政区的保护治理重大问题;增设调度会议制度,每月组织召开一次调度会,各单位汇报当月滇池保护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工作推进部协调解决各项问题,倒排时间,督促个单位按时完成任务;安排部署新的工作任务。
 
  (二)继续实施“双目标责任制”管理制度
 
  认真总结实施“双目标责任制”的经验,完善其考核指标的计算方法、测算方法和操作流程,制定规范的测算技术和方法指南。适当增加考核指标,扩大考评范围,细化目标责任,将“双目标责任制”落实到全流域各个责任主体身上,明确市级、各行政区、各条河道(有河长责任人)主管领导直接挂帅负责的新增污染负荷削减量绩效考核目标任务。不断完善控制单元水质达标评价体系,由市滇管局委托第三方按年度、季度、月度分别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并依次进行严格认真的考核、激励和问责。
 
  (三)修订完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继续推行市、县(市)区和开发(度假)园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村小组“四级河长五级治理”治理体系,配套运用好联席会议机制、日常巡查机制、动态监测机制、考核评价机制、激励问责机制、社会监督机制等制度。
 
  继续深化滇池流域生态补偿制度改革工作,按照“谁污染、谁补偿,谁治理、谁受益”原则,使生态补偿与目标任务相衔接、与断面污染物量相关联、与地方主管领导责任绩效直接挂钩,有效促进各河道断面水质提升、控源截污系统的完善、地方治理责任的落实。修订完善《昆明市滇池流域河道生态补偿金使用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明确补偿标准的调整机制,进一步规范绩效评价、考核问责和监督检查。
 
  以持续改善滇池生态环境质量和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为核心,建立外流域补水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当补水水质和水量符合滇池保护治理要求,按达标水量支付水费;若未达到补水要求,则不予支付水费。
 
  (四)强化公众参与制度
 
  加快制定和实施滇池保护治理公众参与制度,建立并充分运用公众参与平台,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提升社会公众参与度。依法公开滇池治理保护相关信息,利用在公共区域设立河长工作责任绩效公示屏,公布主要入滇河道的河长、段长以及河道水质的实时动态情况,鼓励社会大众对滇池保护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推动滇池保护治理宣传进街道、进社区、进企业、进商场、进学校、进家庭,动员全市民众“关心滇池、爱护滇池”。鼓励各类媒体开展对滇池保护治理的宣传活动。鼓励设立促进滇池保护治理方面的行业组织和公益组织,充分调动社会各界保护治理滇池的积极性。
 
  (五)提炼滇池治理模式
 
  分别从领导引领、工程落实、制度驱动、科技促进和融资保障五个方面总结滇池治理成效与启示;以滇池水质提升和转变生产生活方式为出发点,加强入湖河道水质和污染负荷削减双目标控制管理,统筹推进水环境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利用、水生态修复、水科技创新、水管理提升、水制度完善,提炼形成一个低成本、高效率、可持续、可推广、可借鉴的滇池治理模式。
 
  第三章 流域控制分区水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十四五”期间继续推进流域控制单元精细化管理。基于国家构建的包括全国—流域—水功能区—控制单元—行政区域五个层级、覆盖全国的流域空间管控体系,进一步与国家对接细化,通过控制断面将流域成果归集到控制单元,建立排放源和单元水质明确清晰的响应关系,将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层层分解到各级行政区域;结合实施河长制、湖长制,建立完善责任体系。根据国家重点流域控制单元汇水区划分结果及昆明市对滇池流域的水质考核要求,共划分为 27 个控制单元,在对 27 个控制单元汇水区特点、环境问题诊断及防治措施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归并相似单元,将 27 个控制单元并为草海陆域控制区、外海北岸控制区、外海东岸控制区、外海南岸控制区、外海西岸控制区、草海湖体控制区和外海湖体控制区,根据关键问题成因,制定各控制区水生态环境保护要点。
 
  一、草海陆域控制区
 
  (一)构建“源头控制、过程收集、终端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的截污治污体系,实施新运粮河流域筇竹寺片区防洪截污及生态补水和王筇路(上山段)防洪滞蓄工程,新建雨洪调蓄池 4 座,新建排洪沟、生态补水管道,新(改)建截污管道,实施沟渠及管道清淤等。进一步完善控制区内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对老运粮河、乌龙河、大观河等具备清污分流建设条件的片区开展分流制排水系统完善,建设雨、污水管道箱涵约 17.2 千米,小区庭院改造面积约 4.55 平方千米;提升完善二外路外污水收集系统,分期对庭院小区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分片区排查并整治管网错接、混接情况;打造老海源河海绵型城市河道生态绿廊,分层次实施雨污分流。扩建第十三水质净化厂,在一期已建 6 万立方米/天的基础上扩建至 12 万立方米/天,以提高片区污水收集处理率。
 
  (二)按照“治理、恢复、涵养、提升”相结合的思路,把保障河流生态用水放在突出位置,制定尾水补水方案,合理确定各河道补水规模及来源。实施第三、第九水质净化厂提标改造,新增提标规模 12 万立方米/日。开展河道生态治理,对篆塘河西坝河分水闸至篆塘公园段进行综合整治,整治长度 779 米。
 
  (三)提升改造草海湖滨生态湿地,充分发挥生态系统水质净化功能,削减草海陆域入湖污染负荷。
 
  二、外海北岸控制区
 
  (一)实施呼马山、五华区虚宁寺和花渔沟上游面山防洪滞蓄工程,新建面山截洪沟、输水管道、输水沟渠,调蓄池、沉砂池,做到“就地截、就地蓄、就地渗”;补齐污水处理短板,新建昆明市第十四污水处理厂和官渡巫家坝片区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 60 万 m³/d,并配套建设 40 万 m³/d 一级强化处理设施,增强对雨季合流污水和城市面源的处理能力。
 
  实施学府路及教场中路,教场北沟、教场中沟等 19 个节点改造,新建雨污管网 2 千米,清淤除障 0.2 万立方米;开展太和街道、金马街道、吴井街道及关上街道共 320 个小区雨污分流工程,整治建筑面积约 371.4 万平方米;改造主城老旧排水管网 20千米;加强老旧节点和泵站的更新改造,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效能。
 
  重点实施盘龙江花渔沟盘龙区段、北辰大沟、白云路大沟、园博大沟,金汁河上坝村、瓦窑村、司家营、羊肠大村段,经开区七家村排水大沟、羊甫箱涵经开区段、西亚山庄排水沟、铜牛寺水库泄洪沟等支流沟渠清污分流工程。开展金汁河、马溺河、东干渠和西冲大沟综合整治工程,包括截污、清淤、生态修复等。
 
  (二)结合十四水质净化厂工程建设同步实施第十四水质净化厂尾水综合利用工程,将十四水质净化厂部分尾水通过东干渠转输至东白沙河水库,用于东白沙河水库、海河生态补水。
 
  (三)加强该控制区内饮用水源地保护。根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773-2015)等要求,强化水源保护区整治、水源监控能力等规范化建设。
 
  三、外海东岸控制区
 
  (一)继续完善环湖截污东岸配套收集系统,实施斗南片区、松花社区、原呈贡钢厂片区污水截污治理,新建雨污管网约 61 千米;逐年调查监测环湖东岸河道沟渠以及河道截污系统与环湖干渠和滇池的入流关系,逐步构建涵盖沟渠/管网-干渠-污水厂-河道的水力模型,指导环湖截污系统的进水口的接入,支撑环湖截污系统收集处理设施运行效率的长效提升。
 
  (二)实施七甸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完善、沿线 16 个村庄污水收集处理、酱菜废水收集及七甸氧化塘提升改造、河道生态缓冲带建设、上草海湿地生态修复、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末端河道水质提升、监管体系建设与完善等工程。
 
  (三)实施高新区马金铺污水处理厂、呈贡区污水处理厂和捞鱼河污水处理厂超极限除磷提标改造,补充河道及滇池生态用水。
 
  (四)加强控制区内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推广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机械秸秆还田、人工覆盖、秸秆高温堆肥、秸秆青贮氨化、气化等多种形式的综合利用技术;开展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示范和稻渔综合种养;建设农田调蓄库塘、生态沟渠,开展回用配水系统改造建设,实现农田灌溉用水就地循环利用。
 
  (五)进一步巩固湖滨湿地“四退三还”成果,完善湿地布水系统,污水处理厂尾水引入湿地,实现河道、湿地与湖体水系连通,尽力恢复湖泊自然岸线。强化湿地长效管理,恢复湖滨湿地天然属性。
 
  四、外海南岸控制区
 
  (一)实施白鱼河、东大河—中河、柴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及再生水生态补水工程,包括完善集镇雨污分流,新建人工湿地、村庄雨污分流、村庄污水处理设施等。完善晋宁新开发区污水收集系统,将污水接入环湖截污系统,确保新开发区产生的污水全收集、全处理,不新增污染负荷入湖。
 
  (二)逐年调查监测环湖南岸河道沟渠以及河道截污系统与环湖干渠和滇池的入流关系,逐步构建涵盖沟渠/管网-干渠-污水厂-河道的水力模型,指导环湖截污系统的进水口的接入,支撑环湖截污系统收集处理设施运行效率的长效提升。
 
  (三)实施白鱼河水质净化厂、淤泥河水质净化厂和昆阳水质净化厂超极限除磷提标改造,新增提标规模约 12.5 万立方米/日,补充河道及湖体生态用水。
 
  (四)鼓励发展生态种植、生态养殖,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加强农膜污染治理,推进退化耕地综合治理。大力推进农业节水,推广高效节水技术。推广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机械秸秆还田、人工覆盖、秸秆高温堆肥、秸秆青贮氨化、气化等多种形式的综合利用技术;开展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示范和稻渔综合种养;建设农田调蓄库塘、生态沟渠,开展回用配水系统改造建设,实现农田灌溉用水就地循环利用。
 
  (五)进一步巩固湖滨湿地“四退三还”成果,继续加强湿地建设。完善湿地布水系统,污水处理厂尾水引入湿地,实现河道和湿地水系连通,尽力恢复湖泊自然岸线,强化湿地长效管理,恢复湖滨湿地作为湖体天然保护屏障的属性。
 
  五、外海西岸控制区
 
  (一)逐年调查监测环湖西岸河道沟渠以及河道截污系统与环湖干渠和滇池的入流关系,逐步构建涵盖沟渠/管网-干渠-污水厂-河道的水力模型,指导环湖截污系统的进水口的接入,支撑环湖截污系统收集处理设施运行效率的长效提升。
 
  (二)建设西华湿地 693.3 亩,观音山南 500.55 亩,观音山北 22.99 344.85 亩,开展湖滨湿地塘库系统构建、湖滨带基底修复与植被扩增及草海水生态系统构建和稳定化,恢复湖滨湿地自然属性,增强湿地水净化及生态功能,提升湖滨湿地生态环境效能。
 
  (三)开展面山植被修复与建设工程,防治水土流失,削减入湖污染负荷
 
  六、草海湖体控制区
 
  (一)加强草海湖体内源污染控制。在大观河、乌龙河河口湖区水域,武警医院前湖区水域,苏家村、杨家村湖区水域,西坝河、船房河河口水域实施底泥疏浚,疏浚总面积 108.22 万平方米,疏浚工程量 461.31 万立方米。
 
  (二)围绕滇池草海东岸蓝藻水华重点防控水域,建设大型蓝藻处理站及湖面藻水离岸拦截、导流、打捞、输送设施,尾水水质按湖库地表Ⅲ类水标准控制(总氮除外),蓝藻藻泥全部实现无害化、资源化利用;同步配建尾水布水设施,结合湖滨带生态修复,做到原位净化水质后回补滇池,实现水资源循环利用。同时强化草海湖面保洁管护,水面的水葫芦、大薸等水生漂浮植物打捞处置。
 
  (三)在大泊口草型稳态基本实现的基础上,开展水生植物群落结构优化、生物调控和长效稳定维持技术集成研究,形成滇池生态系统稳态转换及维持技术体系,并开展工程示范。扩大滇池沉水植被恢复示范区,促进滇池从藻型浑水稳态湖泊向草型清水稳态湖泊转变,改善滇池生态环境。
 
  (四)开展湖泊内源污染原位生态修复材料技术及应用设计研究,构建适宜生态修复的生境条件,建成东风坝适宜生境的生物物种多样性构建技术示范区;开展河湖生物庇护所构建技术与应用设计研究,提升水生植被先锋种和建群种半自然受控迁入和半自然演替式受损生态系统自然恢复功能,建成河湖生态自然恢复的生物庇护所构建技术示范区。开展滇池流域生态修复对环境压力因子的响应规律与机制研究,确定滇池流域河湖生态修复的关键限制因子和生境需求阈值,编制形成滇池流域河湖生态保护和管控修复总体实施方案。
 
  七、外海湖体控制区
 
  (一)在加强外源污染控制基础上,继续开展内源污染治理,持续降低氮磷营养盐浓度,重点控制蓝藻水华。围绕滇池外海北岸蓝藻水华重点防控水域,建设大型蓝藻处理站及湖面藻水离岸拦截、导流、打捞、输送设施,尾水水质按湖库地表Ⅲ类水标准控制(总氮除外),蓝藻藻泥全部实现无害化、资源化利用。同时强化湖面保洁管护,水面的水葫芦、大薸等水生漂浮植物打捞处置。
 
  (二)选择滇池外海有条件的典型区域开展滇池水生植被生态修复技术示范,形成成熟的生境改善及植被修复技术体系,采取适度人工干预恢复滇池湖体水生植被,创造鱼类、鸟类等生物创造栖息生境,为滇池水生态系统恢复进行有益探索,创造条件。
 
  (三)实施增殖放流、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发挥鱼类在生物治理富营养化水体中的积极作用,实现以渔控藻、以渔抑藻、以渔净水、以渔保水。
 
  (四)制定科学的水资源调度方案,实现滇池流域水资源的优化调度,将再生水、雨水、藻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调度中,实现水资源循环利用,进一步改善外海水质。
 
  (五)加强水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建立污染物产生、迁移、入湖全过程及水资源平衡、水质响应模型库;综合运用模拟技术,建立水环境、污染源、治理工程实时监控、跟踪、评价系统,实现流域水质监控、污染总量监控、污染治理绩效评价业务化运行。
 
  针对滇池外海 COD 波动变化情况,开展滇池水体 COD 源汇解析研究,通过荧光、红外、紫外等多种手段进行表征,探明点源、城市面源、农业面源、内源(沉积物释放和藻类释放)的 COD 结构及降解特征;推算滇池不同污染来源 COD 负荷及其对湖泊COD 升高的影响贡献。并基于数据分析结果,提出相应的管控措施。
 
  第四章 规划项目与投资
 
  按照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分为控源截污、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与再利用、精细化管理、专项研究 5 类,共设置规划项目 85 项、规划总投资 133.57 亿元。
 
  其中:强化控源截污类项目 39 项,规划投资 101.93 亿元;水生态修复类项目 7 项,规划投资 7.6 亿元;水资源保护与再利用类项目 16 项,规划投资 12.87 亿元;精细化管理类项目 14 个,规划投资 9.43 亿元;专项研究类项目 9 个,规划投资 1.74 亿元。
 
  为保证“十四五”期间规划项目顺利实施,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规划,其中:2021 年完成的项目 7 个,投资 3.43 亿元;2022年完成的项目 16 个,投资 21.13 亿;2023 年完成的项目 20 个,投资 27.21 亿元;2024 年完成的项目 22 个,投资 48.28 亿元;2025 年完成项目 20 个,投资 33.52 亿元。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昆明市委及其各级党组织在滇池保护治理中的核心领导和战斗堡垒作用。坚持把滇池保护治理作为“一把手”工程,切实发挥昆明市各级领导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领导作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跨部门、跨行政区的保护治理重大问题。优化和完善滇池管理局的职能,发挥其滇池保护治理规划实施、政策落实、工作督导、联合调度和管理服务等作用。全面推行河长制和湖长制,充分发挥四级河长和湖长的作用。充实滇池保护治理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发挥其协调管理作用,科学分解规划目标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意见,适时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落实与评估,定期报告规划实施情况。
 
  二、抓好责任落实
 
  明确各级党政“一把手”的主体责任,要求亲自抓、主动抓滇池保护治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四级河长的责任,完善滇池保护治理的“市、县、乡、村”四级责任体系,逐级压实滇池保护治理责任。将“十四五”滇池保护治理的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到各级政府,逐一落实到乡镇(街道)、社区(村组),确保事事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列出时间表、路线图、责任状,强化项目推进和督导考核,确保滇池保护治理的重任有抓手、有载体、有成效。强化部门责任分工,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杜绝职责不清、互相推诿、难以落实等现象。工作职责要以文件形式下发,明确各部门在规划管理中的分工定位、权力责任、工作流程和进度指标。
 
  建立项目三张清单,逐个项目制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节点清单”,分别列出项目存在问题、工作目标和任务节点,层层卡实责任。继续实施覆盖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和市政协四套班子的“市、县、乡”三级督查制度,督促各级政府尽职尽责。
 
  三、强化要素保障
 
  继续争取中央财政和省市财政资金的投入。争取设立滇池保护治理专项基金,争取发行滇池保护治理专项债券。积极争取国内银行和国际金融机构的贷款。充分发挥昆明滇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昆明空港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投融资平台的融资作用,实现滇池保护治理“投、融、建、管”一体化。提供土地、税收等政策支持,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滇池保护治理中。通过发行基金、债券等方式解决实施规划的资金需求。争取设立滇池生态文明建设专项基金,并以此为投融资平台发行债券。加快全自动环境监测技术、水生态修复技术、厂-网自动控制技术、蓝藻去除技术等先进水治理技术的研发。促进信息技术、智能技术、工程技术、生物技术等新技术在滇池保护治理中的应用。围绕污染负荷削减、富营养化、湖泊生态修复等滇池治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等的产学研合作。通过公开招聘、干部挂职、交流任职、智库建设、项目合作、技术引进、投资创业等多种方式,引进滇池保护治理急需的各类高层次人才。为人才提供各种各样的培训机会,为人才提供充分施展其才能的舞台,为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四、争取政策支持
 
  积极争取国家流域生态文明建设试验区资格、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资格、水权交易试点资格。争取生态环境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资格。依据国家财政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组织申报中央财政支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的通知》,争取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资金支持,继续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对滇池保护治理的重大项目、PPP 项目支持。
 
  争取政府对云南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在专项资金方面的政策支持。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地方政府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中的有关政策,争取中央财政对生态功能重要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融资租赁等政策支持。按照云南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滇池治理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资金投入只能增加、不能减少,治理工程只能加快、不能放慢”要求,争取云南省的财税等政策支持。
 
  原标题:关于公开征求 《滇池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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