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2613:11:58

分享

    分享:

评论

杭州发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资金补贴通知

来源:中国泵阀商务网 点击量:4684
  【中国泵阀商务网 政策法规】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济局)、发改局、财政局,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14〕29号),加快推进我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按时完成省下达我市的光伏发电装机目标任务,根据市政府(府办简复第B20141619号)简复单精神,现就我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资金补贴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一、资金补贴时限。对2014至2015年内建设并完成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月起连续补贴5年(满60个月)。
  
  二、补贴标准。按(杭政函〔2014〕29号)相关标准执行。
  
  三、补贴资金来源。补贴资金从每年的市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专项资金中列支安排。
  
  四、补贴资金申报程序。需要申请补贴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经市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由项目投资主体于每年4月30日、10月30日前向市经信委提出申请(后附申请表),并经市经信委、市发改委联合审核确认后,由市财政局下达补贴资金。申请补贴资金原则上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办理一次。



https://img55.bf35.com/3/20171017/636438535673041569704.jpg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杭州市财政局
  
  2014年10月27日
  •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泵阀商务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泵阀商务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泵阀商务网www.bf35.com”。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泵阀商务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