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0814:02:36

分享

    分享:

评论

2022山东主要环境指标大幅改善,拟将“无废城市”固化为法律规定

来源:环保在线 点击量:930
  【泵阀商务网 行业资讯】在全国率先制定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碳排放减量替代办法、第一个出台金融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文件、环保产业企业数量达到全国第一、“无废城市”入选数量居全国第2位……2022年,山东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丰硕成果,“绿色发展”浓度日益增高。
 
  “省生态环境厅主动服务重大项目建设,自觉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考量,更好发挥环评要素保障作用,不断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在2023年2月7日下午召开的山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等有挂情况,相关负责人介绍称。
 
  PM2.5平均浓度同比改善7.7%,VOCs原辅料替代细则发布
 
  发布会上透露,截至2022年底,山东省共6市PM2.5平均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较2021年增加2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4.17,同比改善4.8%;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73.2%,同比改善2.1个百分点。其中,PM2.5浓度已经连续三年以年均10.3%的幅度显著改善。
 
  另外,为从源头实现VOCs减排,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企业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实施细则(试行)》,规范企业申请豁免政策的具体条件、政策途径,明确如使用低VOCs原辅材料,新建企业可不再配套建设废气治理设施,进一步降低企业建设和运行成本。
 
  黄河流域优良水体比例首次达到100%,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再加码
 
  入海河流和入海排污口作为连接陆海的关键节点,是陆源污染输入海洋的重要闸口。2022年,山东省全省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率超过90%,其中黄河流域完成率达到95%;入海排污口已整治完成99.8%,提前超额完成80%的年度整治目标任务。马踏湖摘取全国首批“美丽河湖”桂冠,灵山湾以综合成绩第1名获评首批国家“美丽海湾”。
 
  《山东省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也已出台,分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总体要求方面,提出建立健全动态排查、规范整治、科学监管、全方位保障的排污口长效管理机制,明确了2024年6月底前完成黄河流域、南四湖流域入河排污口及全海域入海排污口整治,2025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全省入河排污口整治的任务目标。
 
  9市入围国家“无废城市”建设名单,拟将其固化为法律规定
 
  济南、青岛、淄博、东营、济宁、泰安、威海、聊城、滨州9市均入围“十四五”时期国家“无废城市”建设名单,入选数量居全国第2位。为响应《“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山东省在全国第一个以省政府文件印发实施“无废城市”相关方案,将“无废”作为重要立法理念,修订了《山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按照文件规划,山东省下一步将实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全过程管控,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降低固体废物的危害性,最大限度降低固体废物填埋量,推动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将“无废城市”建设等改革内容固化为法律规定。并基于“无废城市”数字化建设及应用调研成果,建立全省统一的固体废物信息化监管体系。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银行已为环保企业授信237亿元
 
  环评方面,山东省扩大“打捆审批”范围;推动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对符合产业园区规划环评要求的入园建设项目进一步简化项目环评内容;督促全省所有产业园区编制年度跟踪监测报告并向社会公开,供入园企业免费使用。全国16个“三线一单”减污降碳协同管控试点城市,山东省有5个,数量全国第一。
 
  山东省环保企业数量居全国第一,为大力发展生态环保产业,培育壮大新动能,组织开展了生态环保产业统计调查,制定实施生态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将参加生态环保产业统计调查的3600多家环保企业全部纳入金融辅导,银行已为环保企业授信237亿元。组织开展环保管家、环境医院试点,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市场化、专业化水平。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试点项目总投资额达到600亿元以上。
 
  而到了2023年,山东省仍将持续聚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促进环境质量在连续三年大幅度改善的基础上保持稳定向好;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十大行动,努力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样板区;扎实抓好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泵阀商务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泵阀商务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泵阀商务网www.bf35.com”。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泵阀商务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我要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