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1515:10:36

分享

    分享:

评论

《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分级》等新国标发布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点击量:871
  【泵阀商务网 行业标准】2021年10月11日,在世界标准日(10月14日)来临之际,市场监管总局召开“标准促进可持续发展”专题新闻发布会。
 
  今年世界标准日的主题是“标准促进可持续发展,共建更加美好的世界”,为配合这一主题,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近期批准发布一批重要国家标准,旨在进一步推动可持续发展、助推高质量发展。
 
  本次新闻发布会也是为了做好这批标准的宣传解读工作。
 
  提要如下:
 
  1、此次发布的《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等4项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数据中心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等4项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旨在通过提升标准指标提高节能准入要求,引领行业节能降碳技术进步。
 
  2、30项特高压交直流混联调控技术国家标准,从电网仿真分析、继电保护、安全稳定控制、调度自动化、网源协调、新能源调度等6个关键技术领域,支撑我国大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促进我国新能源的规模化高效利用,推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的新型电力系统,为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能源发展目标提供技术支撑。
 
  3、《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分级》等4项国家标准规定了室内用人造板及其甲醛释放量分级要求,基于极限甲醛释放量的人造板室内承载限量计算方法等内容,引导企业提高安全要求,为消费者提供更安全的产品,同时也可有效指导消费者在室内装饰装修中合理使用人造板产品,减少室内空气污染,保障人体健康安全。
 
  《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分级》3月9日发布,已于10月1日正式实施。将室内用人造板及其制品的甲醛释放量按照限量值分为E1级(≤0.124mg/m3)、E0级(≤0.050mg/m3)和ENF级(≤0.025mg/m3)三个等级。其中,E1级同ISO国际标准《木质人造板 刨花板》《木质人造板 干法纤维板》保持一致;E0级与欧洲的最严格木质地板生态标签标准甲醛限量值一致,ENF级是目前国际上最严格的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限量要求。
 
  《基于极限甲醛释放量的人造板室内承载限量指南》,3月9日发布,已于10月1日正式实施,给出了基于极限甲醛释放量的人造板室内承载限量的基本原则、计算方法等信息。
 
  《人造板饰面材料中铅、镉、铬、汞重金属元素含量测定》,8月20日发布,2022年3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的实施应用,为人造板饰面材料中重金属含量检测提供了科学检测方法(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
 
  《装饰单板贴面人造板》,8月20日发布,2022年3月1日起实施,对装饰单板贴面人造板浸渍剥离性能、表面胶合强度、甲醛释放量等提出明确要求。
 
  4、修订了水泥和码头作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新制定葡萄糖酸钠和硅酸铝纤维及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共4项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
 
  能耗限额标准是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淘汰落后产能的重要技术法规,也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节能监察、实施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等节能举措提供了重要工作支撑。能耗限额标准成为引领工业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重要抓手。
 
  5、修订了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和交流电风扇能效标准,新制定数据中心和商用电磁灶能效标准,共4项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
 
  6、首次发布的《数据中心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建立了规范、统一的数据中心能效评价方法,规定了能效限定值等强制性能效准入要求,将为该领域实现绿色低碳发展提供关键的标准工具。
 
  7、《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修订,细化了对不同类型企业产品能耗限额的要求,并进一步提升了各等级单位产品能耗指标的要求。
 
  如,针对现有企业的能耗三级指标(能耗限定值)要求提升约5%;针对不同类型新建和改扩建企业的能耗二级指标(能耗准入值)要求提升约5%-7%。
 
  据测算,执行新标准后,预计年节能116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2900万吨。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还将开展百项节能降碳标准提升活动,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完成100项覆盖能效、能耗限额、能源基础和管理等方面的节能降碳标准制修订工作。
  •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泵阀商务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泵阀商务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泵阀商务网www.bf35.com”。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泵阀商务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我要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