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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人工湿地水质净化技术指南》的通知

来源:生态环境部 文章链接:环保在线 https://www.hbzhan.com/news/detail/141365.html 点击量:725
  关于印发《人工湿地水质净化技术指南》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进一步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促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指导各地做好人工湿地水质净化相关工作,我部组织制定了《人工湿地水质净化技术指南》。现印发给你们,供工作中参考使用。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年4月14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各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人工湿地水质净化技术指南
 
  第一章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促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指导各地做好人工湿地水质净 化相关工作,编制了《人工湿地水质净化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1.2 适用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人工湿地水质净化的设计、施工与验收和运行维护的技术要求。
 
  本指南适用于达标排放的污水处理厂出水、微污染河水、农田退水及类似性质的低污染水的人工湿地水质净化过程,可作为人工湿地水质净化设计、施工与验收和运行维护的技术依据。
 
  1.3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指南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6164.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
 
  GB 50014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0 动力机器基础设计标准
 
  GB 50069 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93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GB 50141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4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GB 50201 防洪标准
 
  GB 50203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31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GB 5026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30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34 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35 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
 
  GB 50575 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GB 50601 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GB 50617 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
 
  GB/T 13663.2 给水用聚乙烯(PE)管道系统 第2部分:管材
 
  GB/T 14685 建设用卵石、碎石
 
  GB/T 18920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
 
  GB/T 18921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
 
  GB/T 19923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
 
  GB/T 2963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T 50085 喷灌工程技术规范
 
  GB/T 50087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T 50252 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HJ 91.1 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 354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验收技术规范
 
  HJ 493 水质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HJ 494 水质 采样技术指导
 
  HJ 495 水质 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
 
  HJ 2005 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CJJ 1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JJ 6 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
 
  CJJ 60 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CJJ 68 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CJJ 82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 113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防渗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CJJ/T 287 园林绿化养护标准
 
  CJ/T 43 水处理用滤料
 
  CJ/T 3008 城市排水流量堰槽测量标准
 
  JGJ 79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GJ/T 212 地下工程渗漏治理技术规程
 
  SL 18 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
 
  CECS 162 给水排水仪表自动化控制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DL 409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08号
 
  1.4 术语和定义
 
  人工湿地:指模拟自然湿地的结构和功能,人为地将低污染水投配到由填料(含土壤)与水生植物、动物和微生物构成的独特生态系统中,通过物理、化学和生物等协同作 用使水质得以改善的工程。或利用河滩地、洼地和绿化用地等,通过优化集布水等强化措 施改造的近自然系统,实现水质净化功能提升和生态提质。
 
  人工湿地按照填料和水的位置关系,分为表面流人工湿地和潜流人工湿地,潜流人工湿地按照水流方向,分为水平潜流人工湿地和垂直潜流人工湿地。
 
  表面流人工湿地:指水面在土壤表面以上,水从进水端流向出水端的人工湿地。
 
  潜流人工湿地:指水面在填料表面以下,水从进水端水平或垂直流向出水端的人工湿地。
 
  水平潜流人工湿地:指水面在填料表面以下,水从进水端水平流向出水端的人工湿 地。
 
  垂直潜流人工湿地:指水垂直流过填料层的人工湿地。按水流方向不同,又可分为下 行垂直流人工湿地和上行垂直流人工湿地。
 
  高密植单元:指将植物种植在垂直放置的穿孔管内,穿孔管形成生物支架替代传统湿 地系统中的填料,以提高植物种植密度的处理单元。相比HJ 2005中规定的挺水植物的种植 密度(9株/m2~25株/m2),高密植单元中植物种植密度为其3倍以上。
 
  填料:指为人工湿地植物与微生物提供生长环境并对污染物起过滤、阻截和吸附等作 用的填充材料,包括砂砾、沸石、石灰石、页岩、陶粒、火山岩及对生态环境安全的合成 材料等。
 
  微污染河水:指受到污染,主要水质指标差于GB 3838中Ⅳ类水质标准,但不差于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河水。
 
  低污染水:指达标排放的污水处理厂出水、微污染河水、农田退水等类似性质的水。
 
  预处理:指为满足工艺总体要求和人工湿地进水水质要求,在人工湿地前设置的生态滞留塘、生态砾石床、沉砂池、沉淀池及过滤池等处理工艺。
 
  后处理:指根据受纳水体功能或用户需求,在人工湿地系统出水后设置的消毒、增 氧、膜处理等工艺。
 
  水力停留时间:指湿地进水从进入人工湿地到流出人工湿地的时间差的平均值。
 
  污染物削减负荷:指单位面积人工湿地在单位时间内去除的污染物质量,污染物指标 包括化学需氧量(重铬酸钾法)、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氮 和总磷等。
 
  表面水力负荷:指单位面积人工湿地在单位时间内所能接纳的待处理水量。
 
  水力坡度:指水在人工湿地内沿水流方向单位渗流路程长度上的水位下降值。
 
  孔隙率:指人工湿地填料间的孔隙总体积占人工湿地总体积的百分比。
 
  渗透系数:指人工湿地填料中,单位水力梯度下的单位流量。
 
  再生水:指受到一定程度污染的水经适当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水质指标,满足某种使 用要求,可进行有益使用的水。
 
  填料有效粒径比例:指填料经筛分后,处于要求粒径范围内的填料重量与总重量之 比。
 
  湿地主体构筑物:指潜流人工湿地、表面流人工湿地的主体构筑物。潜流人工湿地主
 
  体构筑物一般为钢筋混凝土或砌体结构,表面流人工湿地主体构筑物一般为以土坝为围护 的塘体结构。
 
  围堰:指在施工期间围护基坑,挡住河(江、海、湖)水,避免湿地主体构筑物直接在水体中施工的导流挡水设施。
 
  施工降排水:指在进行土方开挖或构筑物施工时,为保持基坑或沟槽内在无水影响的
 
  环境条件下施工,而进行的降排水作业。常用方式有明排水和井点降排水。
 
  生态滞留塘:指以塘为主要构筑物,主要依靠水域自然生态系统净化进水的处理设施。当进水较浑浊时,内部可设置生态砾石床,降低进水悬浮物浓度,防止潜流人工湿地堵塞。
 
  1.5 基本原则
 
  a)准确定位。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只承担达标排放的污水处理厂出水等低污染水的水质改善任务,不应作为直接处理生产生活污水的治污设施。
 
  b)生态优先。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应当优先利用自然或近自然的生态方式,通过湿地生态系统中物理、化学、生物等协同作用提升水的生态品质,不宜采用投加药剂等强化措施净化水质。应当坚持选择本土物种,避免外来物种入侵。
 
  c)因地制宜。根据当地气温、降雨、地形地貌、土地资源等实际情况选择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的场址、布局、工艺、参数、植被等。鼓励利用坑塘、洼地、荒地等便于利用的土地和城镇绿化带、边角地等开展人工湿地建设。
 
  d)绩效明确。作为污染治理设施,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应当加强进出水监管,明确污染物削减要求。坚持建管并重,健全运行维护机制,保障运行维护经费,实现长效运行。
 
  1.6 组织编制单位
 
  本指南由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组织,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山东大学等单位起草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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