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2/2113:02:55

分享

    分享:

评论

2014环保迎来变革年 产业并购浪潮热情不减

———2014环保迎来变革年 产业并购浪潮热情不减 来源:中国泵阀商务网 点击量:4111
  (本文来源:中国泵阀商务网www.bf35.com,如需转载请与本网联系。)
  
  BF35导读:2013年环保政策点燃了资本市场热情,2014年政策目标将转为具体落实,政策预期也将转向企业盈利,政府对生态文明的关注,必将为整个行业发展带来巨大的推动力,这是超越任何行业的长景气周期。
  
  环保大部制呼之欲出、环保交易市场兴起、环保产业并购浪潮热情不减……种种迹象表明,2014年将是环保变革新纪元的开始,
  
  环保大部制呼之欲出
  
  中共中央就《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作说明时指出,“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用途管制和生态修复必须遵循自然规律,如果种树的只管种树、治水的只管治水、护田的单纯护田,很容易顾此失彼,终造成生态的系统性破坏。”
  
  指出,“由一个部门负责领土范围内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对山水林田湖进行统一保护、统一修复是十分必要的。”
  
  环境保护部有关专家表示,这意味着酝酿已久的环保“大部制”已在高层达成共识,“可能在明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环保‘大部制’就会落定。”
  
  环境税征收进入“快车道”
  
  环境税,也称之为生态税、绿色税,主要是针对污染、破坏环境的特定行为而课征的税种,如污水排放、废气排放等,征收对象一般为企业。
  
  早在上世纪70年代,部分发达国家已开始实施环境税制度,此后逐渐完善和丰富。目前国外已实施的环境税税种包括生态破坏税、二氧化硫税、水污染税、垃圾税、塑料袋白色污染税等。
  
  7月,财政部长楼继伟表示,将积极推进环境税费改革,先选择防治任务繁重、技术标准成熟的税目开征环境保护税,再逐步扩大征收范围。近期又有消息称,开征环境税的方案已上报国务院,看来环境税征收已经进入“快车道”。
  
  水价改革深入阶梯水价改革将至
  
  为引导居民节约用水,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部署全面实行城镇居民阶梯水价制度。
  
  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完善居民阶梯水价制度,要以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为前提,以改革居民用水计价方式为抓手,通过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加大投入、完善保障等措施,充分发挥阶梯价格机制的调节作用,促进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科研管理处处长姬鹏程介绍,阶梯水价的阶梯是保证城市居民的基本用水量,但现状是基本水量覆盖了95%以上的居民,绝大多数用户都在其范围内,致使阶梯水价没能发挥出节水的作用。改革的基本取向是,保障基本生活用水价格合理,并维持相对稳定,但价格总水平要反映用水成本,多用水多负担,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环保交易市场兴起
  
  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发展环保市场,推行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就国内而言,能源行业市场化改革的信号已经越来越明确。如今,倡导低碳生活已成为社会共识。全民参与节能环保,将不再仅仅依靠政府行政法规的督促和约束,市场这只“无形的手”将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推动人们自觉参与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
  
  2013年被视为我国碳交易元年。深圳、上海、北京、广州和天津这些试点城市相继在2013年下半年开启碳排放权交易。
  
  “十一五”期间,国家已先后将江苏、浙江、天津、湖北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列为国家排污权交易试点省份。广东省排污权交易试点的启动,对于在全国范围内促进环境管理机制创新、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具有深远意义。诚然,目前各地的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进展并不顺利,取得的成效也不明显。今后,试点地区仍需在现有的基础上进行深入探索,建立健全具有示范意义的长效管理机制。
  
  环保产业并购浪潮热情不减
  
  “而2013年并购市场爆发的根本是受中国经济周期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中国并购市场已经迎来了一个新的浪潮。”上述人士强调。
  
  上半年中国并购市场共涉及交易金额约2500亿元,同比提高24.1%,环比涨幅高达121%,是中国并购市场历来交易总额高的半年。统计数据还显示,2013年上半年,中国资本市场并购案件近800起,超过2012年全年。
  
  业内预估,未来的大并购主要发生在产业上下游的整合中,这种整合是基于价值链的延伸和协同效应产生的,并能促进行业的市场份额集中或品牌的集中。目前,这种并购的内生动力正逐步加强。
  •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泵阀商务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泵阀商务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泵阀商务网www.bf35.com”。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泵阀商务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