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1009:12:22

分享

    分享:

评论

致密气成我国非常规天然气的主力军

来源:中国泵阀商务网 点击量:4194
  (本文来源:中国泵阀商务网www.bf35.com,如需转载,请与本网联系。)
  
  BF35导读:据了解,壳牌与中石油合作的长北致密气项目第二期已经启动,正在钻评价井。二期的开发总体方案预计2015年中期可以上报国家发改委。
  
  长北气田位于鄂尔多斯盆地,面积约1692.5平方公里。长北二期项目将在长北一期项目合作区域里作业,壳牌担任作业者,开发目标气藏与一期同属致密天然气。它在我国非常规天然气中是发展快的。2012年,我国致密气年产量已达320亿立方米,约占天然气总产量的1/4。
  
  致密气“进京”
  
  相比备受关注的页岩气,致密气寂寂无名。
  
  “致密气是指有效渗透率很低的砂岩地层天然气,其特点是不均质,流动性差,开采率低。”壳牌中国勘探与生产有限公司长北作业经理叶强介绍,但在今年9月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之后,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致密气。
  
  资料显示,我国早在20世纪60年代在四川盆地就发现了致密气,但在过去重油轻气的思路下并没有在非常规天然气上投入过多精力。根据中国工程院院士邱建工介绍,我国致密气主要分布在鄂尔多斯和四川盆地,其次是塔里木、准噶尔和松辽盆地,约占总量的90%。
  
  近几年,我国致密气地质储量年增3000亿立方米,产量年增50亿立方米,伴随着技术的成熟和成本的降低,致密气成为天然气领域的“新宠”。
  
  时至今日,致密气已经俨然成为我国非常规天然气的主力军。根据中国能源研究会发布的《中国能源发展报告2013》显示,2012年我国非常规天然气产量达到445亿立方米,其中致密气产量为320亿立方,增长率为25%;煤层气产量25%,增长率为8.8%;页岩气产量仅为0.5亿立方。
  
  在徐立看来,致密气的开发难度较大,前期需要钻更多的井。因此,尽管早在1999年壳牌就与中石油签订了长北致密气开发协议,也即长北致密气一期项目,但产能的大幅提升却是在2005年壳牌开发出适应长北地质条件的双分支水平井技术之后,并迅速达到稳产。
  
  在1999年,壳牌与中石油正式签署了长北天然气田的产品分成合同,由壳牌担任该气田开发的作业者。该项目为我国陆上天然气上游领域大的中外合作开发项目之一。
  
  对该项目权益分配,徐立表示这属于商业秘密不便对外透露。不过一位油气领域的业内人士透露,通常中外天然气开发的产品分成合同权益分享比例为,中方51%,外方49%。该项目已于2007年实现商业化生产。为了保障北京奥运会期间天然气的供应,该项目提前两年达到每年30亿立方米的产量。
  
  “在2008年达到稳产之后,截至2012年该项目的天然气年产量已达到35亿立方米,这是井口产量,扣除部分湿气和自用天然气之后,商业销售量为33亿立方米,通过陕京线供应到北京,2012年为北京供应了天然气年消费量的40%。”徐立对本报介绍。
  
  长北一期目前一共钻了40多口水平井。关于长北一期的整体投资规模以及是否实现了盈利,徐立说不方便透露,但表示长北项目的生产成本控制已经达到一定水平,每一桶油当量的直接单位操作成本达到1美元。
  
  明年编制二期项目开采方案
  
  “长北一期开发预计明年年底结束,二期项目开发的前期工作已经启动。”徐立介绍。2012年,壳牌与中石油对长北一期产品分成合同做了修订,并已获得政府批准。
  
  徐立介绍,目前二期项目主要在钻评价井,这一工作预计明年春天完成。“二期开发重点主要是长北气田的次级储层和有待进一步开发的北部区域。”
  
  “二期项目的开采难度更大,对技术和成本控制的要求更高,挑战很大。”徐立表示,“我们明年将与中石油一起编制长北二期的开发方案,并计划于2015年中期上报国家发改委。”
  
  在壳牌中国集团的致密气开发业务中,长北是个项目,也是进展快的。本报获悉,壳牌和中石油在四川合作开发的金秋致密气项目,目前还处在评估阶段,但已经完成了产品分成合同所规定的评价井的钻井工作,并正在进行试生产测试以评估产量前景。同时,双方合作的四川梓潼致密气项目今年也开始了评价井的钻井工作。
  
  壳牌集团执行官傅赛表示,看好中国非常规气的发展,并预计中国在2020年可能成为世界上大的天然气市场之一。
  •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泵阀商务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泵阀商务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泵阀商务网www.bf35.com”。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泵阀商务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