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1011: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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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给这些企业写了一封信

来源:环保在线整理 点击量:15166
  【泵阀商务网 行业资讯】2020年6月4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致全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负责人的一封信》公开。
 
  信中表示,臭氧污染已经成为广东省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2019年,臭氧污染物的比例高达64.1%,2020年4月,全省73城次污染天数,72城次是因为臭氧所致。
 
  对于臭氧生成重要的前体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有效控制成为解决臭氧污染的关键。
 
  生态环境部于2019年5月24日颁布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现有企业自2020年7月1日起,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按照该标准的规定执行。
 
  因此,广东省先后印发《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销号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和《2020年夏秋季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达标排放百日服务行动方案》。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对各大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的要求是,确保环境管理不缺位;推动成熟工艺原辅材料替代改造;协调第三方机构做好废气治理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设施正常高效运行;使用活性炭吸附治理工艺的企业,要在6月底前规范一轮次活性炭的更换;全面开展一轮次油气回收检查;全面完成新一轮次LDAR;积极引导广大车主夜间加油。
 
  首先,回顾一下《2020年夏秋季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达标排放百日服务行动方案》——
 
  要求,各地6、7、8月累计帮扶企业完成整改任务分别不低于30%、60%、100%;对臭氧生成潜势高的重点企业(共1424家),6月底前争取完成整治帮扶,7月1日起,帮扶企业落实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聚焦4个重点领域:VOCs重点监管企业达标,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油气排放达标,重点区域、敏感点达标,营运柴油车用车大户排放达标
 
  落实5项重点任务:深入推进VOCs重点监管企业销号式综合整治服务;扎实开展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排放达标行动;推进敏感区、涉化工园区达标行动;强化移动源达标管理;加强对各地污染天气应对的指导。
 
  除了上述两项政策法规外,实际上广东还印发了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VOCs管控台账清单。
 
  其中包括VOCs原辅材料台账、VOCs废气处理设施台账、危废台账、其他辅助资料等,均有台账清单,包括采购单、出库单、VOCs物料用量及含量信息表、VOCs物料检测报告、VOCs有机废气治理设施设计方案、VOCs有机废气治理工程项目合同、有机废气监测报告、危废处置合同、转移联单等。
 
  另,广东还发布了《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重点行业现场检查工作指引(试行)》
 
  适用于炼油与石化、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制药工业、表面涂装行业等13大类挥发性有机物重点行业。其中明确了各重点行业企业检查要点、违法行为及执法依据等内容。
 
  据2019年广东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21个地级以上市空气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89.7%,首要污染物就是O3。O3日大8小时均值第90百分位数平均为158微克/立方米,较2018年上升12.1%。
 
  由此也可以看出,2020年,广东省加大力度治理臭氧污染以及VOCs,有迹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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