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2412: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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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力发电在中国步入正轨 产业发展只欠“东风”

来源:中国泵阀商务网 点击量:18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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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F35导读:官厅风电场项目是2006年8月得到的核准,由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是落实《申奥项目》中的绿色能源类项目。土建工程开始于2007年年初,到2008年1月18日正式并网发电,整个建设工期仅用了一年的时间。
   
  经历5年大跃进
  
   
  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曾向媒体表示,官厅风电场平均每天可向电网输送绿色电力30万度,满足10万户家庭生活用电需求。根据测算,官厅风电场启用后,北京市相当于全年减排二氧化碳10万吨、二氧化硫782吨、一氧化碳11吨、氮氧化物444吨,同时节约煤炭5万吨。
  
  1973年世界石油危机后,风能作为新能源的一部分开始有了长足地发展。但在我国,直到2005年前后,由于相继有利好政策释出,中国的风电产业才迎来发展良机,其中为重要的利好之一当属2006年国家颁布的《可再生能源法》。
  
  该法要求,电网企业应当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并且新能源发电的上网电价比传统电源要高。产多少就能卖多少,这无疑给了风电投资者们极强的信心。
  
  “当时的电价和造价等结合起来,是有盈利的,只要商业模式成熟,自然而然就发展起来了。”北京京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明辉就亲历了这一场“大跃进”。
  
  “从2005到2008年,四年不到,国内的风机制造厂就达到了100多家,许多人是从国外买回一张图纸,图纸还没看懂就投标去了。不管是谁只要有风机,只要你敢跟我签合同就可以建风机厂。”李明辉说。“五年前,内蒙的省际大道两旁还基本没什么风机,现在你一路开车过去,看到的全是风机。”
  
  可以说我国风电用5年多时间走过了发达国家15年的发展历程,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新发布的统计,2012年底我国风电并网总装机6083万千瓦,跃居世界;风电发电量1004亿千瓦时,首超核电,成为继火电和水电后我国第三大主力电源。
  
  尽管发展迅速,但风电的利用效率并不高。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2012年,风电设备利用小时数全国平均为1890小时,较2011年下降30小时,个别省(区)甚至下降到1400小时左右,造成了极大的浪费,同时也加剧了环境矛盾。
  
  尴尬的“弃风潮”
  
  经历了5年时间的“大跃进”,风力发电发展遭遇瓶颈。“弃风在意料之中,但没想到来得这么迅猛。”李明辉说。
  
  我国风力资源的地理分布与电力负载极不匹配,传统的“三北”地区(西北、东北、华北)有着丰富的风力资源,但电力负荷主要集中在沿海等经济区。近年来,高度集中在“三北”的风电开发开始面临越来越严重的就地消纳能力有限、电网送出能力与发电量无法平衡等问题,“弃风”现象开始凸显。
  
  根据去年9月发布的《中国风电发展报告2012》显示,2011年全国弃风超过100亿千瓦时,弃风比例超过12%,相当于330万吨标准煤的损失。风电企业因为限电弃风损失达50亿以上,约占风电行业盈利水平的50%。
  
  “电是无法储存的,用户用多少电就得发多少电,多余的电如果输送不出去就是浪费。”李明辉在一张内蒙电网图上给记者解释,“例如整个蒙西电网火电装机容量3300万千瓦,其中供热机组1780万千瓦,占火电装机的53%,风电装机987万千瓦,电源结构比较单一,加之地区负荷增长缓慢,供热期电网调峰能力严重不足。但如果要送到华北电网,目前就只有两个通道,而这两个通道的容量不到400万千瓦,所以说风电弃风较多。”
  
  由于风机大规模的建立,但是电网设备没能及时跟上,因此部分风场会被强制限制发电量。李明辉告诉记者,从2009年开始限电,到去年可以说达到了近年来的一个高峰,实际的弃风比例可能比见诸报道的要高,仅京能这几年每年限电量损失就高达几个亿。
  
  电网接入受限只是导致“弃风”现象的原因之一,还有一部分阻力来自于传统火电项目背后的利益链条。
  
  风电如果上网多了,火电肯定就要受到挤压。作为一项基本国策,节能减排是坚决恪守的原则,《可再生能源法》中明确规定了鼓励并扶持的是可再生能源发电,而非化石能源发电。但实际情况是,风电不但没有享受到《可再生能源法》所赋予的全额保障性收购的权利,甚至还要为火电厂的计划电量“调峰”、“让路”。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施鹏飞建议,我国应将风电纳入电力系统统筹规划,对电源、电网、蓄能、负荷配置等综合规划,将火电、水电、风电打捆外送,利用抽水蓄能和天然气作为调峰电源,同时推出大功率输出的调度预测。
  
  于是有专家建议,建立补偿调节机制,以保证整体收益水平。去年底,东北电监局和内蒙古经信委就联合下发《蒙东地区风火替代交易暂行办法》,就是让风电企业自掏腰包补偿为它让路的火电,以此终结风火“恩怨”。
  
  但尚处成长过程中的风电,其运营模式、发展空间肯定不及火电成熟,让本来就效益不高的风电给有利可图的火电买单,完全忽略化石能源发电带来的污染成本,这对发展中的风电来说多少有些不公平。
  
  风电发展只欠“东风”
  
  国家能源局公布的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目标,规定到2015年,全国累计并网运行的风电装机容量要达到1亿千瓦,年发电量达到1900亿千瓦时。年初,国家电网公司发布了《关于做好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承诺将包括风电在内的分布式电源并入国家电网。
  
  这些无疑都将推动解决风电发展的瓶颈。然而,作为新兴产业,风电行业要保持一定的增速和市场规模,还有赖于更为细致完善的支持。
  
  去年出台的《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管理办法(讨论稿)》就被看做是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强心针。其基本思路是:国家对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地方政府三大主体提出约束性的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要求。即强制要求发电企业承担可再生能源发电义务,强制要求电网公司承担购电义务,强制要求各省市使用可再生能源发电。
  
  以北京市为例,草案中规定2015年北京实际消纳可再生能源电量需达113亿千瓦,北京本地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只有29亿千瓦,也就意味着剩余84亿千瓦的可再生能源消纳量需跨省输入。
  
  其实作为北京来说,本身并不具备大规模开发风能和太阳能的条件。
  
  “一是没有特别适合的地块建风电场和太阳能电站;二来,北京的光资源、风资源并不充足,如果建起来,发电量不高,效益也比较低,所以只能考虑向周边省市借调,这反过来也会加速周边电网基建的跟进。”李明辉解释说。
  
  但目前,出台一年多的草案修改却始终难有进展,主要是围绕指标的分配,各省和发电企业存在争议。而且,对于办法的落实,特别是指标的考核,也成为修改的大难点。但李明辉认为,草案的落实只是时间问题。
  
  无论如何,短时间来看,这场利益与责任博弈的结果,必将是有人欢喜有人忧,但从长远来看,所有人都会从可再生能源中受益,因为我们呼吸的是同样的空气。展望未来,李明辉坦言,风力发电在中国已经步入正轨,今后将会有更大发展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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